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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孟献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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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尔.波普尔《猜想与反驳》摘录  

2018-04-25 19:04:10|  分类: 读书笔记 |  标签: |举报 |字号 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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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态度,也即自由 讨论理论以发现其弱点并加以改善的传统,是合理的和理性的态度。然而,它广泛利用口头的论证和观察——利用观察支持论证。希腊人发现批判方法,起先引起一种错误的希望:它会导致解决所有重大的古老问题;它会建立确实性;它会有助于证实我们的理论证明它们是合理的。这个希望是教条思维方式的残余,其实无法证明或证实任何东西(除数学和逻辑而外)。科学要求理性证明,就表明未能坚持区分合理性的广阔领域同理性确定性的狭窄领域:这是一种站不住脚的不合理要求。

然而,逻辑论证和演绎逻辑推理的作用对于批判方法仍然非常重要;这不是因为它使我们得以证明我们的理论,或者从观察陈述推出理论,而是因为只有通过纯演绎推理我们才能发现理论的涵义,从而有效地批判它们。我说过,批判就是力图找出理论的弱点,而这些弱点照例只能在可从这一理论推出的比较间接的逻辑推论中找出来。纯粹逻辑推理在科学中的重要作用正在于此。

休谟正确地强调,我们的理论不可能从我们能够知其为真的东西中有效地推出来——不可能从观察也不可能从任何别的东西推出来。他由此得出结论:我们对理论的信念是非理性的。如果“信念’’在这里意味着我们不能怀疑我们的自然规律以及自然规则的持久性,那末休谟又是正确的:可以说,这种教条的信念具有心理学基础而不是理性基础。然而,如果“信念”一词用来指我们对科学理论的批判接受——尝试性地接受,同时渴望,如果我们成功地设计出该理论经受不住的一种检验,就修正这一理论——那末,休谟是错误的。这样来接受理论,就毫无非理性之处。甚至为了实际目的而信赖经受了严格检验的理论,也没有什么非理性之处,我们没有什么别的理性程序可以采取。

假定我们自觉规定我们的任务是:生活在这个未知世界之中,使我们自己尽可能适应它;利用我们可能从中找到的机会;如有可能(不必假定真是这样),则尽可能借助于规律和解释性理论来解释世界。如果我们以此为我们的任务,那末,就没有比试探和除错——猜想和反驳的方法更加理性的程序。这种方法就是大胆地提出理论,竭尽我们所能表明它们的错误;如果我们的批判努力失败了,那就试探地加以接受。

从这里提出的观点看来,一切定律和理论本质上都是试探性、猜测性或假说性的,即使我们感到再也不能怀疑它们时,也仍如此。在一个理论被驳倒之前,我们怎么也无法知道必须以哪种方式修正它。太阳总是在二十四小时内东升西沉,这仍然是尽人皆知的一条“不容置疑的由归纳确立的”定律。奇怪的是,这个例子至今还在使用,尽管它在亚里士多德和马萨里亚的毕提亚斯时代已大行其道。毕提亚斯是个大旅行家,长时期人们一直叫他说谎者,因为他讲极北地区是冰冻的海洋,半夜里出太阳。

当然,试错法并不简单等同于科学的、批判的方法——猜想和反驳的方法。不仅爱因斯坦用试错法,变形虫阿米巴也用试错法,然而它是以比较教条的方式用。二者的差别与其说在于试探,不如说在于对错误采取批判的建设性的态度;科学家有意识地、审慎地试图发现错误,以搜寻论据驳倒其理论,包括诉诸他以自己的理论和才智设计的最严格的实验检验。

批判态度可以说成是有意试图让我们的理论、猜想代替我们自己去经受适者生存的竞争。它给我们机会在不恰当的假说被排除以后仍然得以幸存——当一种更教条的态度会通过排除我们而排除这假说的时候。(有一个动人的故事说,一个印第安人村社信仰生命神圣,包括老虎的生命在内,结果这个村社消亡了。)这样,通过排除不怎么合适的理论,我们便获得了可能范围内的最佳理论。(我说“合适”,不仅指“有用”,还指真实;见后面第三章、第十章。)我并不认为,这种程序是非理性的,也不认为需要作进一步的理性论证。
▲我问道,为什么有那么多科学家相信归纳?我发现他们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们相信自然科学的特征在于归纳方法——从长长的观察和实验序列出发并依赖于它们的方法。他们相信,真正的科学同形而上学或伪科学的思辨之间的差别,仅仅取决于是否应用这种归纳方法。他们相信(用我的术语来说),唯有归纳方法才能提供一个令人满意的分界标准。
▲但很显然,这种“有效归纳”的专业规则连形而上学也不是:它根本不存在。没有什么规则能够保证从真实观察推出的概括是真实的,虽然常常重复。(尽管牛顿物理学取得成功,尽管玻恩相信它基于归纳,但他本人并不相信它是真实的。)科学的成功不是基于归纳规则,而是取决于运气、独创性和纯演绎的批判论证规则。

我可以把我的某些结论概述如下:

(1)归纳即基于许多观察的推理,是神话。它不是心理事实,不是日常生活事实,也不是一种科学程序。

(2)实际的科学程序是带着猜测工作,匆忙下结论——通常是在一次观察之后(如休谟和玻恩就注意到这一点)。

(3)重复的观察和实验在科学上起的作用是检验我们的猜测或假说,也即试探性反驳。

(4)传统上错误地认为,只有归纳方法才能提供分界标准。因此,对分界标准的需要加强了对归纳的错误信仰。

(5)像可证实性标准一样,这种归纳方法的观念意味着一种不完善的分界。

(6)如果我们说归纳只是使理论成为可能的而不是必然的,那也丝毫无济于事。(参见本书第十章。
▲换句话说,归纳的逻辑问题产生于(a)休谟发现(玻恩表达得很清楚):观察或实验不可能论证定律,因为它“超越经验”;(b)这一事实:科学“时时处处”都在提出和运用定律。(像休谟一样,玻恩也注意到“很不充足的材料”,即定律可根据的只是为数很少的观察事例。)这里我们必须再加上(c)经验主义原则,它断言,在科学中唯有观察和实验能够决定接受还是拒斥科学陈述,包括定律和理论在内。
可是事实上,从(a)至(c)这三条原则并不冲突。我们只要认识到下述两点便可明白:科学对定律或理论的接受只是试探性的,就是说,一切定律和理论都是猜测或试探性假说(我有时称这种观点为“假说主义”);我们可以根据新证据拒斥一个定律或理论,而不必抛弃原先使我们接受它的老证据。”[20]

经验主义原则(c)完全可以保留,因为一个理论被接受还是被拒斥,它的命运决定于观察和实验,也即决定于检验结果。只要理论经受住了我们所能设计的最严格的检验,它便被接受;否则,便被拒斥。但是,从任何意义上说来,理论都不是从经验证据推出的。无论心理的还是逻辑的归纳,都是没有的。只有理论的虚假性可从经验证据推出,而这是纯演绎推理。

▲休谟指出,一个理论不可能从观察陈述推出;但这不影响用观察陈述反驳一个理论的可能性。充分肯定这种可能性就会完全明了理论和观察之间的关系。
▲可以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我们实际上是怎样从一个观察陈述跳跃到一种理论的?
▲虽然看上去这个问题与其说是哲学的,还不如说是心理学的,但我们还是能够就此说点肯定的话而不必援引心理学。首先我们可以说,跳跃不是从观察陈述出发,而是从问题的情境出发,而得出的这个理论必然允许我们解释产生问题的那些观察(也就是说,允许从被其他公认的理论和观察陈述即所谓初始条件所加强的这个理论演绎出这些观察)。当然,这留下了为数极多的可能的理论,包括好的和坏的理论;由此看来我们的问题并没有得到回答。
▲解释本身的问题。人们常说,科学解释是把未知还原为已知。如果这里指的是纯科学,那就离真理实在太远了。我们可以毫不悖理地说,相反,科学解释是把已知还原为未知。应用科学把纯科学当做“给定的”或“已知的”,相反,在纯科学中,解释总是把假说逻辑地还原为其他普遍程度更高的假说;把“已知的”事实和“已知的”理论还原为我们尚知之甚少、还须加以检验的假说。这方面有重要意义的问题很多,例如,解释力大小的分析、真正解释和虚假解释之间关系的分析以及解释与预言之间关系的分析。
▲因为,我认为,演绎之所以正确,不是因为我们选择或者决定用它的规则作为一种标准或者法令,致使这些规则将被接受。相反,它之所以正确,倒是因为它采取了和包括了真理据以从(逻辑上较强的)前提传递到(逻辑上较弱的)结论、谬误据以从结论逆传到前提的那些规则。(这种谬误的逆传使形式逻辑成为合理批判的工具也即反驳的工具。)
▲对于持我在这里予以批判的观点的那些人,可以作如下一个让步。当从前提到结论(也可称之为“演绎方向”)进行论证时,我们是从前提的真理性、确实性或者或然性到结论的相应性质进行论证;而当我们从结论到前提(因而沿着我们所称的“归纳方向”)进行论证时,我们是从结论的虚假性、不确实性、不可能性或者非或然性到前提的相应性质进行论证;因此,我们的确必须承认,适用于演绎方向论证的那些标准尤其是确实性,并不也适用于归纳方向的论证。然而,甚至这种让步最终也变得反对持我在这里予以批判的观点的那些人。因为他们错误地假设,我们可以沿归纳方向进行论证而达到我们的“概括”的或然性,尽管达不到确定性。但是这个假设是错误的,尽管已经提出了种种直觉的或然性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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